140 好生歹毒

小说:帝凰慕仙 作者:萧越

“你当真要替他渡情劫?妹妹,你可要想好了,待他回归天庭,凡间的种种他都不会再记得,他继续做他的睥睨三界的太子,而你却该怎么办?”
慕羲淡淡一笑。
“凡世情凡世结,姐姐放心,就只是三个月而已,三个月我又怎会对他情根深种?我不过只是想帮他而已,并不曾像他对我那般用情至深,姐姐不用担心!”
“傻丫头,这情最是难说得很,爱上一个人也只在须臾间,也罢,你想去就去吧,如果他回九重天后当真丝毫不记得你了,我忘川河多的是忘川水,到时候你喝上几口,也把他忘得干净,不然神生漫长,你若心上有他,此后千万年的岁月可如何熬?”
孟婆长叹了口气,想着慕羲喜欢谁不好,偏生是这天地最是尊贵的太子,这太子是谁都能喜欢的么?
喜欢上了也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!
但孟婆自己也深陷情涡之中,又怎有资格去劝慕羲放弃!
慕羲看徒弟伤势大好了后,就放心离开了灵泉山,但想着自己如今还是顶着一副男人的身体,如何能替太子渡情劫?总不能真跟太子来场断袖之恋吧?
思来想去,慕羲想到了九道,也就是自己养的那个会九般变化的小妖兽,兴许让它施法可以让自己恢复女身?
可九道被帝尊给带走了,让帝尊把九道还给自己它定然是不答允的,所以只好用传音铃联系洛焱,让洛焱想办法将九道偷偷带出神殿!
人界三月在神殿不过就是两盏茶的功夫,想来帝尊是不会发觉的!
洛焱也果然不负慕羲所望偷偷把九道给带了出来,九道久不见自己的主人,此刻相见心头欢喜得紧,亲昵一番后慕羲才说了自己的意图!
九道十分为难地摇了摇尾巴,“可是我法力微弱,根本无法彻底解除帝尊的术法,不过让主人在凡界恢复原身三个月也还是行的!”
慕羲一听欢喜得紧,对她来说三个月已然足矣!
九道施法为慕羲解咒,但毕竟妖力有限,施法后自己灵气损耗过重竟晕睡过去,想来不温养个数日是醒不过来了!
慕羲心疼,用灵气形成结界温养着九道!
再一摸自己的身体,果然已经恢复了女儿身!
欢喜了片刻,便让洛焱赶快将九道送回神殿,以免被帝尊察觉,要不然,依帝尊的脾气,他若是知道自己居然违背他的命令私自替帝璘渡情劫,恐怕会立刻将自己带回神殿关禁闭!
回到平都,便又已过了三日,听得坊间流言四起,说太子殿下一日病重过一日,恐命不久矣!
并且更神奇的是满城竟贴满了自己的通缉告示,告示上并未写为何会通缉她,只说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罪不容诛,凡捉拿归案便可立即处死,甚至出动了猎妖师,全城搜捕她,弄得慕羲都只能东躲西藏的!
慕羲想自己能犯什么滔天大罪?莫非是跟太子有关?
且在这个节骨眼上,皇帝倒是提出了个‘好法子’,便是冲喜,说是皇帝提的还不如说是皇后主张的,而皇后如此主张其实乃是彤翎郡主自告奋勇说愿意替太子殿下冲喜,说自己乃凤体,只要成了太子妃,与龙体相合太子定会大病痊愈!
皇后心念太子安危,自然是应允,并且她本就心意彤翎成为太子妃,毕竟有大将军这座山,是皇室很需要的依傍!
所以皇帝很快就下了赐婚圣旨,并且为了尽快完婚就一切从简,准备自下圣旨日起的第三日就迎娶彤翎为太子妃!
可慕羲却好生奇怪,殿下当初不过是忧愤吐血而已,他自小跟随复慈真人修炼灵法,吐点血又岂会危及性命?
这其中十分蹊跷,并且自己怎么就成了通缉犯了?慕羲掰着脚拇指都能猜到定是这彤翎从中作梗?
难道太子的病也跟她有关?上次去东宫一时匆忙并不曾查探过太子到底病势如何?如今想来实在是疑窦颇多!
她想再一探东宫,却发现如今东宫内外布满了猎妖师,这些猎妖师布下了结界,便是防止妖物入内。
虽然这结界对慕羲来说吹弹可破,但结界一破势必会惊动这些个猎妖师,到时候对战起来可不大好,毕竟自己身为仙是不能跟凡人动手的。
思来想去,既然这彤翎这般算计于我,那先去会会她也是好的!指不定便能问出个子丑寅卯来。
但要让她说出实话实在是难,思来想去只有好生陪她演出戏了!
慕羲直接变化成太子帝璘心腹侍卫烈涛的模样,便前往将军府,到得将军府后,将军亲自接见‘烈涛’,可‘烈涛’只说是是太子有几句话要亲自问下彤翎郡主,请让他单独见下郡主,且旁人不可靠近!
将军有些迟疑,毕竟这不合规矩,但彤翎是直接答应,引他到了书房,关上门,才问道,“听说太子殿下病重得已昏睡几日不醒,更无法言语,怎能有话让你传达?”
突然听得帝璘病得这般重,慕羲的心猛烈地疼了一下
︾ ︾ ︾ ︾ ︾ ︾

==》免费全网热播短剧9999+ : 98YE.Com 《==

︽ ︽ ︽ ︽ ︽ ︽


打开《漫豆包: Mdb55.Com 》,看同款小说改编漫画~~~

前往微信或app阅读最新章节

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,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,我们会尽快删除。
新书网提供最新免费小说阅读服务,同时为您推荐热门都市小说、言情小说、玄幻小说、科幻小说等优秀作品
作品自动收集于网络,若侵犯权利请联系admin###nilove.net ,我们将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处理。
版权所有 © XinShu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5012425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