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:公孙牛

小说:汉伯乐 作者:长歌呼啸
夜幕降临,月明星稀,万物归于寂静时,光湖里里墙外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“就是这里了。”伯恢侧身,指着堆满了枯叶的墙根,朝江顾说道:“吾白天绕着里墙转了一大圈,发现只有此处可以钻进光湖里,且通过之后,内侧是一座巨大的干草垛,除非把草垛移走,否则里面的人绝对不可能发现墙壁破了洞。”
他说完,即刻蹲下,放下手中的长剑,用双手小心翼翼拨开挡在墙外的枯杂草堆,只见用石块、黄泥垒成的墙壁根,多了一个狗洞。
说是狗洞,直径其实远比狗的腰围大,与成年男人的肩膀差不多宽,外侧泥土还有许多戳痕,看样子打洞之人当时用的剑,而非铁锹。
江顾借着月色,顺势趴下,瞪大眼珠往狗洞内望了一眼,黑漆漆的,什么也看不清,好像有东西挡住了另一头,使得月光透不过去。
“打洞之人绝对没安好心,不是公孙牛,也是一个恶贼,抓到定是大功一件。”江顾感叹一声,但考虑到里面情况不明,决定先不进去。爬的时候,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防身,万一刚露头,就被刀剑伺候,死的岂不冤枉。他指着‘里墙’外枯草遍地,甚至还有一些积雪的光秃秃树林,提议道:“不过叔车说过,到了‘里’外,一定不要急着进入,不妨在这外面设伏,守株待兔。”
伯恢对公孙牛战斗力有所忌惮,点头同意这个方案,但是却提出需求:“此番手弩张力仅一石(30公斤力左右),最远射程约四十步,考虑到公孙牛身上可能穿着武州塞汉制皮甲,想要对其产生伤害,埋伏距离不能超过二十步。”
“这么近?若被发现,他十息之内便能提剑杀来。”江顾顿了顿,迟疑了。
“两个手弩先上弦预备,公孙牛出来后,我先射他两箭,燧长你趁机开弓,依此法,十息可攻四箭,足矣!”伯恢面带笑容,自信说道:“吾有信心让其受伤,到时候即便杀过来,咱们也可与之一战。”
“那就按你说的办吧。”江顾一时间也没有其他的好办法,再者,伯恢好歹也是右北平考核中的甲等,应该对其信任,于是赞同了这个方案,“将此地恢复原样,先去远处收集枯叶杂草,咱们覆盖在身上以掩人耳目。”
“唯!”
其实,大晚上忙忙碌碌的,不止江顾和伯恢这两个出差的人,仅与二人一墙之隔的光湖里内,被武州塞通缉的两个逃犯,趁着夜色,也蹑手蹑脚地开始了行动。
公孙牛人如其名,不仅身高九尺,还壮得跟头牛似的,一袭黑衣,头戴斗笠,再配上一把生锈的青铜长剑,行走在黑夜中,宛如一位隐世不出的绝世杀神。
而他身后的杜喜恰与之相反,不仅身长刚七尺出头,体型也相当肥硕,抱起手弩后,跟一只呆滞的棕熊一般。
也不知当初第五部侯长怎么想的,把这一高一矮,一瘦一胖分到一块。
不过,二人虽然体形不搭,但性格合得来,爱好也是相同。都喜欢架起一个小火堆,将活鸡开膛破肚,再放在火上烤至两面焦黄,这也是二人到了平城县之后,专门偷鸡吃原因。
话说,公孙牛每次在光湖里偷鸡的时候,都会想起在二十八燧只手遮天的滋润生活。遥想当时,自己把持着东西五里前往匈奴的路,那些想要走私的商贾经过时,都会留下几只新鲜的母鸡,还有几十枚四铢钱。
几十枚钱公孙牛还没放在眼里,他在此做了十多年的燧长,
每月俸禄存下来的小金库,早已超过五万钱,真正让他心动的是商贾留下来的鸡。
说到这里,不得不提一句,雁门关北方的汉家诸塞被身后的恒山山脉,死死地堵住退路,塞外的人想要进入大汉,就必须经过雁门关,这也是雁门关为何被誉为战国时期九塞之首的缘故,守住此地,就能把匈奴死死地拒在北疆之外。
大汉孝文皇帝时期,匈奴人自知无法攻克雁门,为了侵略大汉,他们的两支军队向西绕了一大圈,走了一个“と”形的路线,方才攻上郡、云中,使得烽火通于甘泉、长安,接着出现周亚夫屯兵细柳的历史事件。
虽然雁门关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,但为了掌握防御匈奴的主动权,大汉还是整修了秦时建立的武州塞,并且驻扎了上万的士卒,这也导致高塞物价飙升,资源稀缺,吃肉极其奢侈。
哪怕公孙牛作为燧长,一个月有六百钱俸禄,也买不起多少肉食,更别说想要买肉还必须跋涉数百里,到侯官塞甚至是武州塞中购买了。
如果让送粮官捎带几只鸡呢?
不太现实。
运粮官的任务是给诸塞运送足够吃的粟米,车早就装得满满的,哪有地方装鸡?再者说,即便能装了,鸡在半路把装粮食的袋子戳破,粟米全洒光了,该如何是好?耽误送粮,依军法,脑袋是要搬家的。
至于送死鸡……从武州塞到最边上的烽燧,运粮官至少要赶七八天路,送到早就臭了,再惹出瘟疫,更是个大麻烦。
总之,除非运粮官急需用钱,否则压根不会主动接受携带禽肉的托付。
这就导致,公孙牛与杜喜这两个喜欢吃鸡的人,只能依托走私商贾贿赂开开荤。
但有一个问题,走私商贾数量有限,且神出鬼没,运气不好的话,两三个月也碰不到一次,尤其是二十八燧位置距离第五部太远,这群商贾敢接近烽燧,必然已经收买了士吏,何必绕远路从二十八燧出塞?从第十九燧一样能出。因而,公孙牛曾经两三个月没能吃鸡。
吃鸡与吸烟、喝酒、追剧、跳广场舞似的,短时间享受不到还好,一旦时间长了,这心窝子啊,痒滋滋的,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蚂蚁在乱爬,令人夙夜难寐。
公孙牛自知不能坐以待毙,为了解决这个烦恼,他不再满足接受走私商贾贿赂这种单一的方式,为何不能瞒着上头,开辟一个新的赚钱方式呢?
说干就干!他和杜喜这么一合计,花了半个月的工夫,想出来一个好的点子:给人贩子当中介。
人贩子把绑架来的人,连同孝敬费用十只鸡,一起送到燧中;二人在巡逻的时候,往北边多走二十里,与匈奴人的斥候接头,把人卖到匈奴去,换一些大汉稀缺的货物回来,运气好的话,还能换些羊奶酒下饭;等人贩子下次来送人的时候,他们会把上一次的报酬如实结算,不扣一分一毫。
这个方法,既解决了人贩急于脱手的问题,又让自己这个燧赚到了鸡、酒等提成,还让匈奴人笑嘻嘻地获得了奴隶,实属三家共赢。
不过二人为了安全考虑,在收人贩子带来的“货物”时,只要女子。一是女子柔弱,方便控制;二是那些姿色上等的,容易卖出一个好价格;至于三嘛,当然是可以顺道解决一下个人问题。
总之,这个运作模式,自二人八年前创立以来,就一直平稳运行,不仅吃到了鸡,还赚得盆满钵满。
有一次,上面想委任公孙牛为侯长,都被他义正词严的拒绝,有这么好的事,谁愿意去当那劳什子破侯长?
八年来,周边燧手走了一批又一批,有些燧长甚至都成了侯长、侯丞,但由于公孙牛和杜喜,拜托士吏给侯官塞了些钱,得以一直留在此地,做着他们的中介买卖。
因为做得时间久,而且还会想方设法谈价帮客户赚取更多利润,公孙牛、杜喜渐渐地在这个圈里混出了名堂,许多老客户还会介绍新的人贩前来,甚至有些金盆洗手不干了的客户,在临走之前还会专门过来告别。
多么美好的过往!
想到这里,公孙牛无限怅惘。
若非一个月前,那该死的运粮官发现了二人的好事,-他们哪需连夜逃跑,以至于如今落到靠偷盗而活的地步?
“该死的运粮官!”公孙牛恶狠狠地啐了口唾沫。
“牛兄,汝前些日子,为何不把那运粮官杀了?”这几天的颠沛流离,让杜喜心神俱疲,捧着外凸的肚子,终于没忍住,问出了这个问题,“把那人杀了,再找几个熟悉的匈奴人,让他们装装样子,如此,就能把杀人罪名全都推给蛮子了。”
“吾倒是想杀!可那人身手不在我之下,真打起来,不一定能赢。”斗笠下,公孙牛愤愤不平地冷哼,对矮了自己两个头的杜喜,解释不动手的原因:“吾是不怕,但他如果鱼死网破,先对汝下手,汝挡得住吗?吾虽不是好人,但为了利益弃汝性命于不顾的事,做不出来。”
竟然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,杜喜又惊又喜,欣慰地呼出口气,声音也变得柔和,抬头好奇问道:“那运粮官如此厉害,难道在塞中考核也获得了甲等?”
“嗯。”公孙牛点点头,眸子中闪过一丝回忆,道:“吾记得他是第一侯官塞的燧手,当年考核的时候,近身搏杀不逊色于我,在军事方面也有一定的见解,若能在武州塞再混迹个五六年,最少也是一个侯官。”
“第一侯官塞竟有如此人物!那群都尉、军司马真是瞎了眼,竟把一个人才安排成运粮官。”杜喜惋惜了一会儿,又问道:“此人家住何方?姓甚名谁?”
“此人籍贯我还真记不清了…”公孙牛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,“吾只记得,他好像来自吴楚之地……叫什么…唐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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