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7章 军靴字典

小说:明末黑太子 作者:牛笔老道


    由于这是第一次对外发售“舒爽”这种仙药,使得商贾们的采购热情空前高涨,仙药的名声早就传出去了。
   为了避免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,某太子便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,不论何人,只有住院,且伤势达到一定程度,才能得到这种仙药的救治。
   如果是小口子,除非已经到了化脓感染的地步,否则用酒精擦一擦,敷上点草药也就齐活了。
   主要是前期需要确保军事供应,只有满足这一点之后,才会考虑向珉间大规模出售,眼下就是合适的时机。
   这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“饥饿营销”,只不过顾客快要被饿死了……
   尽管某太子对仙药的管理十分严格,严禁外流一盒,但还是出现了监守自盗的硕鼠。
   对于这类事情,见利忘义的硕鼠都已经被处决,外流的药物也已被追缴回来。
   某太子说可以卖,这种药才能卖,谁敢越俎代庖,那就是大逆不道了!
   流入市井的舒爽不超过二十盒,单价高达上两三千两之多,超过一匹顶级瘦马了。
   “看来还是有闲钱啊!”
   某太子扫了一眼李继周呈递上来的订货名单,就觉得还是“榨金”简单高效!
   商会总会会长的于松屹下了一百盒订单,总价高达两万两。
   一个粮商,买这么多仙药,不是给自家人吃,就是外销了。
   他卖到哪去,某太子也管不着,只要能全额付款就行了。
   紧紧用了半小时的时间,舒爽的销量便超过了五千盒,销售额逾一百万两银子。
   各行各业的商贾,哪怕是经营服务行业的小大妈们,都学过了先进的商业知识。
   被开光之后,也就知道了奇货可居的道理,这次砸锅卖铁也要疯狂吃进。
   大伙齐心协力,大规模囤货,场面倒是非常壮观。
   让某太子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关键,貌似堪比对老年人卖保健品……
   当然,也不排除有商贾自己或家人在城内戡乱时受伤需要救治的。
   现在医院都在抢救重伤员,对于轻伤的,只是诊治开药,完全没空余床位让他们住院。
   轻伤者都得回家自己调养,本地的土豪们便将据说对外伤治疗效果奇佳的仙药,视为不二之选了。
   对于土豪们来说,用二百两银子就能保住自己的小命,不但不能说贵,还得认为便宜得要死。
   一只狗鞑子才值二百两银子,也就是一盒仙药钱。
   自己作为高贵的明人,还是明人里面更加高贵的富绅,身家性命自然要比狗鞑子高得多。
   作为富绅或许可以忍,但他们的妻妾女儿,有点头疼脑热就会怨天怨地。
   对于惹不起的一群人,富绅们也只能用仙药来安抚自家后院了,免得时不时的就起火。
   某太子特意遣人在舒爽的包装盒上写明了主要用途,但购买者早已对此忽略不计了。
   在他们看来,仙药就是仙药,百治百灵。
   上治头痛,下治脚气……
   至于能不能吃死人,即便真的吃死了,某太子也不会对此负一两银子的责任。
   对于死者,只能说明你的体质不合格,与仙药的品质完全无关!
   这解释合理不???
   当然非常合理!
   本商品的最终解释权归某太子所有!
   不光开始批发,某太子还遣人给千奇百货商店送去了一些。
   在城内有名望的药店,也可以申请成为直销点或者代理商。
   城内是不会出现假货的,因为商贾们已经被告知不能在城内销售,否则后果自负。
   在京城里只有三个地方可以买到仙药,一个是千奇百货商店,一个是药店,一个是陆军医院。
   药店都还在审核阶段,考虑到事关保证金的问题,近期暂时不会加入销售渠道,暂时以其他二者为主。
   光推出一款热销产品还达不到榨金的初衷,某太子早就准备了后手,而且同行们是做不出来的玩意。
   军靴!
   这当然不是本时代将士们所穿着的皮质靴子,从外形上就能分辨出来。
   普通的靴子,哪怕是牛皮且量脚定做的,五两银子也就顶天了,除非是御用的贡品。
   某太子力推的军靴,终端零售价,一双就高达十两,即便是批发,也达到了八两。
   无他,不论是靴子还是鞋子,好坏与否主要看鞋底,哪怕是篮球鞋,也是这个道理。
   某太子遣人制造的军靴,鞋底用的就是炼油的副产品,也就是人造橡胶。
   虽然性质还无法与后世的同类产品相媲美,可是在穿着舒适度方面,已经甩飞了普通靴子。
   经过着名莽夫祖宽的亲自测试,这厮自称感觉自己的大脚就像踩到了一团棉花上了似的,开始非常奇怪。
  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,时间越长,就越能显现出这款军靴的特质,那就是长时间穿着比普通靴子更不会让脚底感到疲劳。
   对于军人来说,这点尤为重要,一旦脚觉得酸痛了,腿也就迈不开步了。
   骑兵还好说,自己有马。步兵可就难了,根本就走不动。
   不光祖宽这么认为,其他参与测试的高级将领也都如是说。
   每人都得到了两双免费赠品,大伙想买,那就得自掏腰包了。
   兵部的官吏们对于这款军靴,自然也是赞不绝口。
   开始说要采购十万双,结果一看,即便按照最低批发价,总额也高达六十万两之巨。
   这个提议直接就被户部尚书李侍问给否了!
   理由很简单,现在兑现赏银都快没钱了,哪还有闲钱给三军换鞋玩???
   唯一不耽误换鞋的就是东宫卫队和近卫营,这两支队伍不受朝廷管理,就是某太子的私军。
   如果加上两厂一卫,涉及到的人数将高达七万。
   不过呢……
   某太子给自己的狗腿子换鞋,那就可以走出厂价了。
   一人两双鞋,也不过十两银子,七万人才七十万两,实际价钱还会更低。
   而且呢……
   给这万人换鞋的钱,也不用某太子自己出,自然有人买单,譬如现在!
   “妙不可言!”
   “甚是舒服!”
   “堪称鬼斧神工之作!”
   在看过又特殊材质所制作的鞋底,并亲自试穿之后,商贾们已经不愿意再脱下来了。
   尽管一双的零售价格高达十两,甚至更高,也就是说,销售对象只能是不差钱的上层人士。
   但大伙都觉得此靴确实物有所值,光凭这鞋底,普天之下,根本没有第二家能做得出类似的靴子来。
   “在下愿订五百双!”
   “会长!你过分了!”
   “是啊!会长的本业不是售粮么?”
   “非也!非也!太子爷教导过我们,要实现多元化经营,以降低主营业务之风险,在下乃是遵循太子爷所嘱也!”
   面对同行们的质疑,以卖粮发家的于松屹直接搬出了这座大山为自己庇护。
   “……某也订五百双!”
   “给我来五百双!”
   有了一个卖粮的带头之后,卖盐的、卖糖的,甚至卖瓷器的,都加入了抢购军靴的行列里。
   对此,于松屹只是一笑了之,他根本就没想过再开个卖鞋的副业,不过此物倒是可以当作不错的礼物开馈赠上下游的合作伙伴。
   譬如上游的地主,只要今年供应给自己多少粮食,自己就送他几双上好的军靴,那地主肯定会眉开眼笑。
   军靴不光有橡胶制的鞋底,外层是牛皮,里层是翻毛的羊皮,加上厚实的毡垫,即便是西北风刺骨的三九天,穿上也会感到温暖。
   某太子也不会做得太过分,除了两副毡垫和两副布垫之外,每双军靴还附赠一盒鞋油和一个刷子。
   加上鞋盒子外还套上了一个可自选颜色与图案的布袋子,所以整体看上去,算是过年过节能拿得出手的一款礼品了。
   送靴子???
   没错!
   那得看做靴子的是谁!
   某太子做的靴子,气场就必须高大上!
   当然,前提是你得知道对方是多大号的脚才行……
   对于海量的订单,某太子也显得很是宽容,鉴于基本上都是老熟人,便给予了商贾们长达两个月的付款期。
   也就是说,只要先交纳两成的货款,就可以得到所有商品的采购权。
   如果逾期违约,会被取消订单,外加取消下次的采购资格。
   因为批发订货会不是随时都有,只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才开。
   这也是某太子所推崇的饥饿营销手段之一。
   “呦~!冯爱卿,这都穿上了!”
   某太子向军机处的大员们每人赠送了一双,所产生的效果就是买的最少的人,也一次下了十双的订单。
   冯铨从皇太鸡那里榨金得手,这会儿财大气粗,直接买了二十双,看着挺多,其实被家人们一分也就没了。
   考虑到本时代女子小脚甚至缠脚的特点,某太子特意让工人们从30号的鞋码做起,一直到45号,可以覆盖绝大部分顾客,再大的脚就得订做了。
   “殿下真乃旷世奇才,此靴甚好!”
   穿上了新靴子,冯铨心里自然是美滋滋,击退皇太鸡想必也会有自己的一份功劳,只不过他还不知道太子唤他前来所谓何事。
   “本宫之前说过,要与漠南檬古,尤其是金山一带的部落结好。眼下朝廷财务压力极大,金山能早一日进行开发,户部的压力便会早一日得到缓解。本宫有意趁此次我大明取得大捷之机,派爱卿前往金山一带,与那里的檬古部落酋长商谈今后合作之事。皇太鸡新败,而檬古各部的兵马并未参加攻城,双方实力此消彼长。我大明可趁虚而入,晓之以理,诱之以利,不怕部落酋长们不心动。只要他们点头同意,只须拿出牛羊,便可换取我大明的各类商品。更是可以享受金山所带来的实惠,今后让每家每户都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,岂不比为皇太鸡送死要好得多?每年冬季风雪交加,都会让牧民损失大量的牛羊,趁着牛羊膘肥体壮,正好可以送进关内,换取过冬的物资。待追击东虏残部的马卒大队归来,爱卿便可随杨文岳前往大同,从那里出关,一路顺利的话,回来过年完全来得及。本宫会遣人在大同与宣府成立两处贸易集市,只要酋长们能把牛羊赶进关内,便可在此地兑换大量商品,如此交易方便快捷,而且价格实惠,完全是与关内的价钱一致,不会坑害与他,对这些人定会有天大的吸引力。你此番前去,本宫会给你一些商品,作为礼物,送给酋长们,便于打开方便之门。”
   既然冯铨这只狗腿子运气好得惊人,某太子也就不会吝惜他的狗命了,都能从皇太鸡兜里掏出来银子,忽悠没见过世面的部落土着就更不在话下了。
   只要敲定了这笔买卖,今后军靴所需的毛皮就不是问题了,要不然光是牛皮这项,就无法满足军需了。
   某太子连牛都舍不得杀,哪还来的牛皮啊?
   解决这个问题,就必须依靠外援,酋长们便是极好的合作伙伴。
   哪怕是对他们进行平价销售,某太子也能凭借海量的商品冲垮他们,最终彻底占领漠南的市场。
   在贸易领域,大明可是漠南檬古唯一的合作伙伴,较于大明的商品,辫子的那些玩意,根本就上不得苔面。
   某太子先把冯铨这条狗派过去,甭管认不认识,先给每个酋长砸一千两银子的礼品,拿人手短,这样对方就不好意思直接翻脸了。
   如果对方的实力足够强大,那还可以事后再送一份。
   反正这年头在哪里都是凭实力吃饭,谁也不会惯着谁!
   “臣定为殿下将此事办得妥帖!”
   冯铨在心里计较了一番,比起走一遭清军大营,这趟貌似还没那么危险。
   只是行与不行,都得先应承下来,否则自己的官帽不保啊!
   “办好此事,本宫便送你一份礼物,一份可以名垂后世的礼物!”
   一个巴掌一个枣,把人往死里用是肯定不行的,起码要先给点甜头才行。
   “臣万不敢贪得无厌,为殿下办差,已然是臣天大的福气了!”
   经过数番君臣博弈,特别是将陛下都给撵到南都之后,满朝文武都知道太子爷的德行了。
   对于这份礼物,听上去还是份大礼,心有余悸的冯铨觉得最好不要奢求。
   “先说与你听也无妨,想来也应该算是礼部的份内之事,就是本宫有意让礼部着手编写字典。‘字典’顾名思义,就是关于识字的典籍,不过并非是《永乐大典》一般的恢弘典籍,而是要让大明百姓认字的书,售价也不会很高,与寻常的书价无二。内页很简单,要做到连孩童都能看懂的地步。本宫依然写了几页的示范文本,这便是,爱卿可先睹为快!”
   字典就是结合拼音的书,不然不知道如何发音,光会书写,不能听说,那就等于用一条腿在走路了。
   “殿下大才,哦不,臣口误,殿下真乃亘古未有的天下第一才子也!若是此书,字典得以出版发行,实乃万珉之福,往后百姓再也无须为识字而发愁了,更便于教化万珉。”
   冯铨何等聪明,看过了几页纸,便明白了大概,更知晓了这字典的作用和意义,旋即开始拍太子爷的马屁。
   “通常来说,多数反贼是由大量的文盲组成的,文化程度越低,就越容易听信瑶言,越不容易辨别是非,跟风造返的几率也就越高。爱卿所言不虚,这字典虽小,却肩负教化万珉之重任。万珉若识字,不但可以强我大明,更可利于永久治理!”
   字典虽然是薄利多销的产品,可印多了,也能赚不少钱的!
   没错,某太子还打算与礼部合作,再榨一次金!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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