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灋

小说:大秦嫡公子 作者:冥狄z
翌日,清晨。
秦落衡起了个大早。
他要给自己准备一点干粮。
进到学室之后,基本整日都会呆在学室,学室并不包伙食,一天长达四五个时辰的学习,若是不额外进食,根本就支撑不住。
秦朝的普通百姓都是一日两餐。
即饔(yong)和飧(sun),也就是所谓的朝食和夕食。
在秦时,因为粮食产量不高,所有黔首都缩衣紧食,而为了把更多时间放在劳作上,也就形成了目下的一日两餐。
即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。
鸡鸣时分起床,去到田间地里耕作,等到巳时(九点)回家吃朝食,稍作休息继续回到田间,一直劳作,等到日至悲谷,即申时(四点)回家吃夕食,然后准备休息。
因此民间有这么一句话。
朝铺不得见!
意思就是邻里之间,除了在吃朝食和夕食的时候能碰面,其他时候基本都是见不到的。
如果其他时候见到了,说明对方一定在偷懒。
这时也没有早上吃好,晚上吃少的说法,在这个粮食稀少、物质匮乏的时代,生火做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为了节省时间和柴火,黔首早餐基本是现吃现做,而晚餐普遍都是热的早上剩下的朝食。
这也能从饔和飧的字面上看出。
《说文·新附》中:‘饔,孰(熟)食也。’,‘飧作馂,即食之余也。’
当然这只是民间黔首。
若是上等士人或者贵族,则不依循这个一日两餐,他们都是一日三餐、四餐,甚至多餐。
秦落衡因为有一日三餐的习惯。
自然也不在这个范畴。
不过这时期粮食种类不多,能做的干粮也就两三种。
即餱(hou)、粕和糗。
餱就是把蒸好的饭曝晒成干粮。
粕和糗就是把粮食带着皮(糠)压成渣滓和米粉,然后炒熟,分别相当于后世的炒面和炒米。
吃的时候抓一把,就着冷水下送。
这三种干粮都是用来填饱肚子的,但味道实在不敢恭维。
秦落衡自然不会委屈自己。
他准备做锅巴。
随着灶间火势不断升腾,锅中焖饭也渐渐贴着锅结焦成块状的一层饭粒,颜色变得金黄,一股喷香从锅中散出。
见状。
他也是连忙挥动锅铲,将内里白净的米粒翻到锅身压实,他虽然有余粮,但还没奢侈到就为了做一点锅巴,直接浪费好几把米,他要把这些米全部做成锅巴。
随着时间推移,厨房米香越来越浓,甚至飘窗而出。
在秦落衡忙着翻动锅铲时,不知何时醒来的薄姝,已经站在了厨房门口,正两眼眨巴的盯着锅灶,在没人注意的时候,还偷偷的嗅了嗅满屋的香气。
在将这些锅巴盛出之后,秦落衡才看向薄姝。
他开口道:
“你醒了?”
“你身子还没完全康复,我只给你弄了点清粥,你等会配着桌上的酱菜一起吃,你应该会生火吧?中午的时候,若是饿了,自己把锅中的清粥热一下就食。”
薄姝连忙行礼。
“多谢公子。”
“小女子曾经下过庖厨,也学过生火。”
“只是公子是要外出?”
秦落衡摇头。
“不算。”
“只是去学室上学。”
“学室课程繁重,无法分身,所以中午你需自己照顾自己。”
“另外你若想离开,记得知会我,我带你出去,不要擅自离开,不然被外面士卒抓住了,我不会救你。”
薄姝一愣。
她一时没反应过来。
为何自己出去会被抓?还有这是那?为什么外面会有士卒?这是什么情况?
薄姝迷糊了。
见状。
秦落衡解释道:
“我们身处骊山禁苑。”
“我有进出禁苑的辩券,但你没有,你若是不想被抓受刑,就安分的在家中休养,等你身子好些了,我再带你从小路离开。”
说完。
秦落衡就没再理会薄姝。
他自顾自的将锅巴揣了几片在身上,然后用木筒盛了点蘸酱,看了下天色,快步的朝山下走去。
室内只剩薄姝一人。
薄姝站在厨房里,整个人凌乱了。
她有点理不清状况。
据她所知,能够进入禁苑,并拥有辩券的,只有大秦官吏,但秦落衡说自己还要去学室上学。
那就意味着他目前还不是官吏?
那辩券怎么拿到的?
再则。
他既然有辩券,为何要走小路,他就没有知道小路的必要,若是走小路被巡视侍从发现,岂不是在自找麻烦?
而且骊山是禁苑。
他这间居所又是什么情况?
薄姝一时蒙了。
她想不明白。
也完全理不清头绪。
她就感觉秦落衡身上有一团迷雾,让人看不清辨不明,甚至让人有种无所适从之感。
咕咕咕......
显然盐糖水并不顶饿。
薄姝脸颊一红,也没有再多想。
她去拿了个碗,给自己盛了碗清粥,就在转身离开厨房的时候,又鬼使神差的走了回去。
看着锅中残剩的金黄锅巴,她终究还是没忍住,伸出柔夷将散落的锅巴碎屑拾了起来,而后放入口中。
脆而香!
......
另一边。
秦落衡提早赶到了学室。
随后在一名令史的带领下,办理了入学手续。
正式的成为了一名史子。
巳时一刻未至。
授学的令史和其他史子都还没到。
这名令史在将秦落衡信息登录完成之后,把他带到了一间教室,指着后排的一张案几,给他固定了位置。
身处教室。
秦落衡有种熟悉又陌生的时空错乱感。
他席地而坐。
身前的案上摆放着上课的文具。
都是学室提供。
最显眼的就是一卷空白竹简。
学室内称其习字简。
在没有纸张的秦朝,竹简其实是很奢侈的东西,若非朝廷供应,学室内大多数史子根本用不起,全都只能在树叶或石块上练笔。
竹简一旁的是笔。
毛笔并不是蒙恬发明的。
早在战国时就有毛笔出现,蒙恬只是改进了毛笔,将战国时的兔毫笔改进成了羊毫笔,更便于书写。
再其侧的是‘墨’。
这时的墨于后世不同,是纯天然矿物颜料,并不会蘸水就化,想使用,就必须花力气,将其放在‘砚板’上,用研石用力研磨捣碎。
这是一个体力活。
最后一样文具是小刀。
名为‘削刀’或者‘书刀’。
这是写错字时,挂掉错字的,其重要性不亚于毛笔,所以这时的文职官吏也被称为‘刀笔吏’。
趁着其他史子未至,秦落衡拿起研石,开始研磨起来。
不多时。
其他史子陆陆续续到来。
众人静坐在各自案几旁,静候着授学的令史到来。
巳时。
一位三十出头,头发黝黑束冠,身穿窄袖深衣的文吏到来。
他就是授学的令史。
见到令史到来,众人连忙起身,执师生礼道:“史子见过令史。”
令史面色冰冷,一手捏着竹简,一手摸着唇上的胡须,并未应声。
他的目光在室内来回游移,在确定人数无误后,漠然的转过身,提笔,在身前木板上写下了一个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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